近日,黑龙江省教育厅正式发布《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》,为校园配餐服务企业划定管理红线,保障学生"舌尖上的安全"。该指南明确适用于为中小学、幼儿园提供学生餐制备及配送服务的餐饮服务经营者,不适用于校园自建食堂。
指南要求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必须为"餐饮服务经营者(集体用餐配送单位)",食品安全等级需达所属地区最高等级。企业需配备"互联网+明厨亮灶"设施,向学校、家长和学生公开展示加工关键环节;配送车辆须向主管部门备案,宜专车专用并安装定位跟踪系统。
同时,企业须配备食品安全总监、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,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,包括每日检查、每周排查和每月调度。指南还要求企业在学校和企业醒目位置设置信息公示栏,展示营业执照、许可证明、食品安全等级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信息,主动告知查看渠道。
此外,企业需建立食谱及原料管理、加工制作、备餐与配送、服务质量管理等全流程管理制度,确保学生餐安全、营养、健康。《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》的出台,标志着校园配餐服务管理迈入规范化、标准化新阶段,将有效提升校园配餐服务质量,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。